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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xst 你不害臊吗?
身为钻石会员,还用这种手段,一两分钟(2007-3-4 23:14 这段时间,C区)内能一口气会将近20帖,也够牛的,但问题来了,这么都是这一句话(楼主发片辛苦了!谢谢………………)
txst №20627 级别:钻石会员 头衔: 沧海一栗 发帖: 783 篇 精华: 0 篇 威望: 802 点 财富: 1334 配音元 魅力: 0 点 在线: 76(小时) 状态: 注册:2006-02-26 楼主发片辛苦了!谢谢……………… 欢迎来到中国配音网^_^ 请记住我们的网址http://www.peiyin.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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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07-03-21 20:40
引用第19楼txst于2007-3-21 18:34发表的言论: 唉,我在论坛下了上百部影片,看来一时半会儿是还不清了。 ![]() 不过,俗话怎么说的,“虱子多了不痒,债多了不愁”。这年头,欠债的是大爷,要债的是孙子。新版《白毛女》都是这么演的,“杨白劳,看你把黄世仁给逼的……”,呵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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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07-03-21 18:34
本人在这里就下了二个片子!一个已还,再还一个就二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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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07-03-20 16:02
多说多错,少说少错,不说不错。所以“沉默是金”。
摔一个跟头,明白一个道理,也算有收获了。 上译的《三十九级台阶》不错,重传辛苦,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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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07-03-20 15:12
今天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沉默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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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07-03-19 23:37
txst朋友你好,
我觉得1257朋友说的很好,很对。版规是给我们大家定的,我们大家都应遵守。斑竹执行版规是他们的职责,并不是只针对你的。另外,你觉得上面你说的那些是理由吗?要是你说一句对不起,我错了。我会重头再来。我反而会佩服你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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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07-03-19 22:33
既然这个事又被重提出来,那么我就再说两句:
前一段,斑竹连续处理了一些违规的会员和帖子,其中绝大多数都是刚刚注册本站的新会员.其实那时我蛮同情其中的一部分新会员,初来乍到,没认真看本站的规章制度,不免会出现问题,但当时斑竹为了本站的健康发展,还是把该处理的处理了.而你,txst朋友,老会员了,对版规应该是熟悉的了.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大量回复相同的帖子,连标点符号都丝毫不差,我敢说,很多帖子你连认真看都没看,甚至都不知道人家帖子的内容.这才是我最气愤的!!! ![]() 在这里,我还要顺便谢谢你刚刚重新发布的<三十九级台阶>,真心为大家做事,朋友们都会记得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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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07-03-19 21:40
txst还真是不懂就问,上学时一定是老师喜欢的好学生。
![]() 其实leo1257并没有说你回帖的这句话本身有什么问题,而是说你在很短的时间内同一句话在不同的帖子里重复多次回复,手段很“牛”,版主之所以处罚你,大概是因为版规不允许一种叫“刷屏”的行为,当然你这么做是出于善意,但家有家法,坛有坛规,既然到了人家的一亩三分地,就得按人家的规矩办,不服气也没辙。 还有什么不明白,可以继续跟帖。关于什么是“刷屏”,在论坛搜索一下就知道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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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07-03-19 20:26
冰兄指教得对!接受!!!
不过: 大家见面时说一声“您好”,我在回贴时说了一声“楼主发片辛苦了!谢谢………………”有错吗? 请冰兄再次教诲!!!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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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07-03-19 20:11
为了把新贴顶上来!方便坛友(因不懂其它别的方式)…… txst如果想管理帖子,方便坛友,最好的方法是申请去C区当斑竹,而不是刷屏。既然不在其位,就不要谋其政,应该相信别人能把自己一亩三分地管理好,象现在这样,费力不讨好,何苦呢。 ……同一句话很间单,因为是同一个人说的! 同意恋水莲的看法,这算什么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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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07-03-19 19:41
请教楼上了:所谓的大量是多少呢?怎么量化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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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07-03-19 17:57
引用第9楼txst于2007-3-19 16:35发表的言论: 这根本不是理由。任何一个论坛都不会允许大量重复发帖刷屏的行为 就算你的本意是好的,但首先应该了解和遵守规则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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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07-03-19 16:35
为了把新贴顶上来!方便坛友(因不懂其它别的方式)。同一句话很间单,因为是同一个人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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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布于:2007-03-19 16:33
谢谢管理员!算了………………!尘归尘、土归土,好心不得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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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布于:2007-03-19 14:27
引用第6楼txst于2007-3-18 21:49发表的言论: 你当然可以为自己辩护,请说明你大量发表同样回复的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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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布于:2007-03-18 21:49
请问各位网友们?我可以申诉吗???版主/管理员们:允许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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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发布于:2007-03-05 14:02
这个ID所有数据包括论坛在线时间已经全部归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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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发布于:2007-03-05 13:50
可能这位水钻有独门绝技---"帖子群发器"
![]() 那效率是相当相当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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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发布于:2007-03-05 07:11
对与那些不自觉的人,要严厉打击,绝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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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发布于:2007-03-05 01:58
我挺佩服这哥们儿的,一个帖都没发过,全是回复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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