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楼#
发布于:2004-08-24 21:12
别作可怜状,我们在人格上与配音大师(包括所有人)是平等的!尊重不等同于盲目崇拜!
好,此事终于圆满结束,这个帖子,可能也该结束使命了吧?只是有句话,真理越辩越明,大家现在是“明”了呢?还是更糊涂了?希望以后能更平心静气地讨论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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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楼#
发布于:2004-08-25 08:33
别作可怜状,我们在人格上与配音大师(包括所有人)是平等的!尊重不等同于盲目崇拜!
下面引用由大度猴在 2004/08/23 10:12pm 发表的内容: 明辨是非,靠的是明,不是靠辨。 如果没有讨论的气氛,是不可能有什么问题被讨论的,所以正如你所说 更平心静气地 很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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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楼#
发布于:2004-08-25 09:15
别作可怜状,我们在人格上与配音大师(包括所有人)是平等的!尊重不等同于盲目崇拜!
呵呵,终于休战了。经过这件事,显示出友谊的力量,还是那句话,我为有残烟这样的朋友高兴,也为自己敢于承认是残烟的朋友自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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