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楼#
发布于:2006-06-20 23:44
下面是引用弋舟于2006-6-20 21:53发表的: 同意你的部分观点,这里的确应该只谈和题目相关的东西。 但对于一些事情和人的争论,也不该放到回收站里“咂味儿”,留下来是为了以儆效尤。论坛里这样的人不是一个两个,这种矛盾也不该被藏到回收站里任人凭吊。 至于编辑删除,那最好还要慎重。有些痕迹留下来是为了警示他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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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楼#
发布于:2006-06-20 23:48
此贴跑题严重,锁。
恋水莲和小辛请用论坛短信进行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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