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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剧的引进速度?
印象中在内地电视台正规引进播出的港剧
基本都是两年前(或者更早)在香港本地播出的。 不过这次在安徽卫视播出的《我的野蛮婆婆II》(原名为《野蛮奶奶大战戈师奶》) 貌似此剧香港今年年头刚播完。咋那么快隔半年就能引进了?这不太象广电总局的行事作风嘛?! 或者有其它因素? 汪明荃和北京关系很融洽?或是广电照顾下Hu core老家的电视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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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08-10-02 11:57
附:
今年广电总局对于引进的最新规定 ============================================= 引进境外影视剧及其他境外电视节目审批 发布时间:2008-04-30 17:40 审批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28号令)、《境外电视节目引进、播出管理规定》(总局第42号令)、《电视剧审查管理规定》(总局第40号令) 审批部门:广电总局负责审批引进境外影视剧和以卫星传送方式引进境外其他电视节目;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根据总局42号令,负责审批引进其他境外电视节目。 (一)申请条件 1.引进境外影视剧和以卫星传送方式引进其他境外电视节目,由广电总局指定的单位申报; 2.符合广电总局对引进境外电视节目的总体规划; 3.引进的境外电视节目导向正确、内容健康、制作精良,并符合有关节目内容管理规定的要求。 (二)申请程序 申请引进境外影视剧和以卫星传送方式引进境外其他电视节目,由引进单位向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初审后,报广电总局审批。 申请引进境外其他电视节目,报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查批准;题材涉及重大、敏感内容的,由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报广电总局审批。 (三)申请材料 1.申请引进境外影视剧,应提交下列材料: ⑴《引进境外影视剧申请表》 ; ⑵引进合同(中外文); ⑶版权证明(中外文); ⑷具备完整的图像、声音、时码的DVD样片一套; ⑸每集不少于300字的剧情梗概; ⑹与样带字幕一致的片头、片尾字幕。 2.申请以卫星传送方式引进其他境外电视节目,应提交下列材料: ⑴《引进境外影视剧申请表》; ⑵引进合同(中外文); ⑶版权证明。 3.申请引进其他境外电视节目,应提交下列材料: ⑴《引进境外影视剧申请表》; ⑵引进单位对节目内容的审查意见; ⑶引进合同(中外文); ⑷版权证明。 http://www.sarft.gov.cn/articles/2008/04/30/2008092516320350092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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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08-10-02 12:59
第一部内地播出的时间 倒是不稀奇 还是间隔一年
这次也忒快了,隔了半年就引进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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