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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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凶手》(发表于《推理世界》2007.7B)

楼主#
更多 发布于:2007-10-17 23:17

请注意:以下文章作者版权所有

 

(发表与《推理世界》2007.7B)

□小珂

真可怕!蕾切尔说,把一份晨报递给我。

我们坐在咖啡馆,头顶艳阳高照。我眯着眼睛,勉强看清了报纸上头版的内容:

花园街凶手又犯血案

本报讯  83日在劳瑞斯顿花园街残忍杀死一名年轻主妇、88日在舰队街血洗无辜的奥德曼老先生一家后,凶残的杀手于8月27日又闯入了哈利街的单身女白领雪莉·汤普森家,洗劫一空之后再次杀人灭口。

尸体是昨天(29日)中午才发现的。据汤普森雇佣的钟点工爱玛称,当她昨天中午前往主顾家准备干活的时候,发现大门紧锁,敲门却得不到回应。深感疑惑的爱玛向邻居询问,才知道汤普森已有两天不见踪影,谨慎起见,她报了警。十分钟后,出勤的警员艾伦和拉尔夫成功撞开汤普森家的大门,发现家中一片狼藉,雪莉·汤普森躺在客厅的地板上,已死去多时。同前两起案件一样,死者的喉管被割断了。

警厅具有丰富经验的琼斯警长负责该案件侦破工作。据他说,此案与8月3日和8日发生的两起严重行凶案件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基本可以断定为同一凶犯所为的连续谋杀案件。目前此案正在加紧侦破之中云云。

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案子最近闹得沸沸扬扬,凶手残忍的手段令公众为之胆寒。这当然也让蕾切尔感到惊恐不已。

“我衷心地希望他们能尽快找到凶手。”蕾切尔用有些发抖的声音说。

“别担心,他们会捉住他的。”我极尽温柔地安慰她。

“我看不一定,”费因斯先生在一旁说,“一个月内三起严重谋杀事件,可够警察局受的,遗憾的是这位琼斯警长好象并未发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一切都还只是猜测。”

“噢,费因斯先生,您说话总是这么不客气。”蕾切尔说,语气里带着责备,可脸上却带着微笑。

“我看警方还是有一些卓有成效的调查的。比如他们从现场残留的蛛丝马迹中发现凶手是一个红头发的人。”我说,有点针对费因斯的意思。

“啧,啧,”费因斯不屑地摇着头,“全世界有多少红头发的人,我亲爱的先生?何况发色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我们还可以染发,不是吗?”

蕾切尔无声地笑了。她笑起来美极了,她的脸蛋像苹果一般红扑扑的,皮肤白皙光亮,柔软的金发松散地披在肩头。

可是刚才她的笑脸我很不喜欢。事实上,它使我心烦意乱。

这一切都要怪悠闲地坐在她身边喝着红酒的柯林·费因斯先生。

我们是在这间咖啡厅里认识的,他当时坐着靠窗的位置——当我和蕾切尔进来的时候。他主动来和我们搭话,举止潇洒、彬彬有礼;他优雅地喝红酒,用幽默的语调谈论天气和当下的社会主题;他非常富有——这可以从他的着装看出来,他总是西装革履,清一色的世界名牌。为了表示坦诚,他甚至主动谈他的家庭生活:被逼迫的婚姻、冷漠的妻子、不听话的孩子......然后,离婚,寂寞的单身生活。

这样的男人总是吸引女人的目光,对蕾切尔也不例外。我可以看出她的眼神从矜持逐渐变成同情、友善、敬慕、甚至——我不敢想象。

可恶的费因斯。

我花了很多的精力来重获蕾切尔的芳心:给她买更多的精致礼物,带她去时尚商业街购物,然而,我倾尽所有买来的一串项链与费因斯九牛一毛的高级餐厅烛光晚宴比起来,简直是杯水车薪。

可恶的费因斯。

因为费因斯,我花光了所有的积蓄;因为费因斯,我不得不去做那些见不得人的事以支撑我在蕾切尔身上巨额的花销。

——也许我该去费因斯家碰碰运气?

就像我在哈利街干的那样。我本来不想杀死那个可怜的女人,可是她不停地喊叫、挣扎,搅得我心烦意乱。于是,我不得不采取措施以终止她的反抗。

对了,就到费因斯家碰碰运气。明天的晨报会如何开头?“花园街凶手四犯血案”?还是“讨女人喜欢招男人恨的柯林·费因斯陈尸家中”?......一切都只会归罪于神秘的花园街凶手,而蕾切尔会在短暂的悲伤之后重回我的怀抱并且发现我也能够送给她高级餐厅烛光晚宴。

说干就干。这是我的一贯风格。

我不记得是怎么把蕾切尔哄回家的。九点的时候我口袋里揣着刀坐在街头酒吧喝一杯啤酒。费因斯的家就在街对面不远处。十分钟前我远远跟着他看他走进了那幢隐蔽在树林子深处的孤独的房子——一处最便于动手的有利地形。

钟敲响十下时我站起来走出酒吧,径直来到了林子深处的屋门口。

我拿出工具,麻利地弄开门。屋子里很黑,费因斯大概睡了。我决定先吓唬他,看他无助地向我求饶,然后再收拾他以解我心头之恨,于是我故意弄出一些响动。过了一会儿,我听见有人摸索着下楼的声音,又一会儿,灯亮了。

费因斯出现在楼梯口,依旧西装革履,只是外套有些皱巴巴的。

“怎么,是你!”他说,语气里带着惊异。

“没想到吧,费因斯?”我尽量挤出邪恶的笑容。

他上下打量我,然后说:“那么,你想怎样?”

“啊,得了,得了,费因斯,”我厌恶地挥挥手说,“连白痴都明白一个人半夜三更闯到你家里会怎么样。”

他愣了一会儿,惊异地看着我。

“老实说吧,费因斯,”我继续说,“抢劫、杀人——像花园街、舰队街和哈利街那样,明白了吗?”

“花园街!”他几乎喊出来。我看着他的样子觉得可笑极了,这副模样应该让蕾切尔来看看。

“你是指,花园街凶杀案?”他粗声粗气地问。

“还会是什么呢,费因斯?你难道还没有明白吗,我就是劳瑞斯顿花园街系列案件的凶手。”

费因斯脸上显出奇怪的表情,好象在竭力忍住一阵大笑。我火冒三丈:直到现在他仍想羞辱我!我知道他不相信,像我这样瘦弱、面相温和的人决不应该与杀人狂联系在一起,但是过不了几分钟,他就该感到后悔了。

“这么说你不相信?很好,”我冷酷地说,“让我们来看看,那报道怎么说的来着?他们曾说凶手是一个长着红头发的家伙,对吗?”

我扯下了我的黑色假发,里面是一头火红的头发。

费因斯冷冷地看着我,表情淡漠。我明白他开始意识到麻烦大了。

“现在你知道麻烦大了,费因斯?”我得意地笑起来,抽出我的长而锋利的凶器,“你没有想过你给我添了多少麻烦。要是没有你,我也不会去干那样的事。你该认命。现在,把值钱的东西都拿出来吧,我们都别再浪费对方的时间了。”

他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冷冷地说:“好吧,都在楼上,你上来吧。”

我跟着他上楼,同时把刀尖对准他的腰部。我们进到一间大卧室,他忽然停住了。

“你究竟想干什么?”他问。

我气急败坏地想,他死到临头竟还问出如此滑稽的问题。

“拿走你的财物,杀了你!还能有什么?”我不耐烦地低吼起来。

“不,我看你是为了蕾切尔。”他平静地说,“她看上我,你嫉妒了?”

“混蛋,住口。”

“啧,啧,先生,你实在没有必要这样,染一头红发装成凶杀犯来吓人的主意虽然有趣但很危险,你倒不如——”

“够了!”我吼道,“不仅仅是为了这个!我很穷,我需要钱,这就是理由,你明白吗?”

他看了我一会儿,若有所思地说:“难怪汤普森的家被洗劫一空。”

我没有时间和他玩游戏了,我像一头发怒的狮子一样朝他冲过去。

他冷不丁掏出一枝枪对准我。

“先生,”他平静地说,“你的错误在于,贫困让你不择手段。另外,你不该如此冒失,闯进一个警察的家中来行窃。”

“什么!”我朝着他手指的方向一看,衣架上赫然挂着一套警服,警徽和警衔都很齐全。

“见鬼!”我哀叫了一声。冷不防他开了一枪,子弹射进我的腹中,我低头一看,鲜血从腹部的弹洞口汩汩地冒出来。

我抬眼惊异地瞪着他和他手中那只装了消音器的手枪。

他得意地收起枪,放肆地笑了起来:“请别误会,我乐于向你介绍具有丰富经验的——”他大步走向衣橱,打开橱门,一具身着睡衣的男尸直挺挺地倒了出来,“——琼斯警长大人。”

“你——!”我倒在地上,腹部的剧痛令我连呼吸都感到困难。

“我已经够坦白的了,先生。”费因斯搓着手咯咯地笑着说,“我告诉过您我家庭的不幸。孩子尽管不听话但父亲仍旧是爱他的,而母亲私自剥夺了父亲对儿子的探视权,哦,请相信,那个邪恶的女人做得过分极了——于是出于愤怒我把她变成了劳瑞斯顿花园街的幽灵;她的父母做的就更不近人情了,于是我也成全了舰队街的‘无辜’的奥德曼老先生一家。不过也许您没注意——或许白痴警察和小报记者们也没注意——我并没拿他们一分钱。”

我愤怒地盯着他,艰难地大口喘气。

他狞笑着说:“呼吸不顺畅吗,亲爱的先生?不要紧,我就快讲完了。唔,怎么说呢,哈利街的血案明显是有人借了我的头衔去做的。他杀人、抢劫。只有贫困至极被逼无奈才干这种事——动机够明显了。我正在想我该怎样答谢这位不留名的男士为我分担肩头的重担呢。哎呀,真是没想到啊,先生!猜猜看明天的晨报会如何开头呢?‘具有丰富经验的白痴警长琼斯与著名的花园街凶手英勇搏斗后同归于尽’。而当那位可爱的女士发现她前男友的名字以如此羞辱的形式出现在公众面前,又会何以的悲痛呢?她会抹着眼泪扑进我的怀中。嗯,就这样吧,先生,我需要休息了,收拾这个肥胖如猪的琼斯耗费了我很多气力。我本来不想杀他,可谁让他那么白痴呢?——我厌恶白痴。现在,”他抽出枪来又朝我瞄准——我躺在地上浑身颤抖,头脑昏沉——“让我慈悲地用更多子弹来结束你的痛苦吧。祝您晚安,先生。”

他抠动扳机。我只来得及在头脑中骂一句:可恶的费因斯!

小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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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后登录2022-08-28
1楼#
发布于:2007-10-17 23:19
献丑了,献丑了。。。
小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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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后登录2013-02-18
2楼#
发布于:2007-10-18 19:15
好文! 简练、生动

几个问题问问作者:
1,“我”作案模仿了费因斯的几起杀人案件,让警察有了“是同一个罪犯”的错觉。“我”的目的是为了转嫁/分担罪恶于那个杀手? 但最后反被那个杀手利用了。
2,费因斯遇见“我”和蕾切尔,是偶然的巧合吧?
3,费因斯真是一个警察吗?他还那么富有。为什么要杀死琼斯呢?当然,“我”的闯入刚好能把琼斯的死联系起来——同归于尽。但是杀琼斯的时候他并不知道“我”要来吧。

其实这几个问题真无聊,也怪我太追求细节和逻辑了 。 楼主不要见怪哦。
[color=limegreen][size=4][font=黑体]风和日丽则挥汗耕耘,阴雨绵绵则一碗清茶,一册典籍;得意时勤奋工作,不如意时读书自娱,静待晴朗的艳阳。[/font][/size][/color]
小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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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后登录2022-08-28
3楼#
发布于:2007-10-19 18:08

引用第2楼小昭2007-10-18 19:15发表的言论: 好文! 简练、生动 几个问题问问作者: 1,“我”作案模仿了费因斯的几起杀人案件,让警察有了“是同一个罪犯”的错觉。“我”的目的是为了转嫁/分担罪恶于那个杀手? 但最后反被那个杀手利用了。 2,费因斯遇见“我”和蕾切尔,是偶然的巧合吧? .......

1,“我”作案模仿了费因斯的几起杀人案件,让警察有了“是同一个罪犯”的错觉。“我”的目的是为了转嫁/分担罪恶于那个杀手? 但最后反被那个杀手利用了。
哦,其实是这样的,“我”生活窘迫,交女朋友花了不少钱,恰好从报纸上看到杀人事件,于是就想模仿杀手的风格去杀人。“我”杀人的目的很单纯,就是为了钱。重点在于“我”不知道费因斯就是凶手,而费因斯也不知道“我”是另一个犯人,这才引起了一个比较戏剧化的结局。

2,费因斯遇见“我”和蕾切尔,是偶然的巧合吧?
对啊,一切都是巧合...哈哈哈

3,费因斯真是一个警察吗?他还那么富有。为什么要杀死琼斯呢?当然,“我”的闯入刚好能把琼斯的死联系起来——同归于尽。但是杀琼斯的时候他并不知道“我”要来吧。

费因斯不是警察,案件是在琼斯家发生的,琼斯是警察。费因斯可能是一个有身份有地位的人,因为他有钱,而且他的钱并非来自不法途径。他初次杀人——如他所说——是因为受到家庭不合的刺激后,激发了其人格发生障碍(很可能他已经有精神障碍了),所以那之后,很小的事情(比如对琼斯智商的鄙视和厌恶),都可能引发他过激的反应(杀人),而且一杀不可收拾。费因斯当然没有想到我会来,直到“我”交代了以后他才弄清楚,于是他当机立断要把我干掉。“我”成了他的替罪羊,当然“我”本身也是有罪的。这里费因斯比“我”要早一步了解到全部事实,而尚蒙在鼓里的“我”自然就成了“鱼肉”。

我觉得费因斯固然是最邪恶的,杀了那么多人还——很可能——逍遥法外,但是最可耻最卑鄙的却是“我”。假设费因斯是真的有精神障碍,人格变态,那么,“我”单纯地为了牟利而进行的犯罪才是最最丑恶的,而最终也受到了惩罚。

巧合是多了些,那是因为喜欢希区柯克的那种风格——常常因为暗藏的巧合,而最终发生奇妙的结局,所以才写了这样一个文。



974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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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07-10-20 11:15
没看小说,只看了楼主的回复,感觉——好!!!
小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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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后登录2013-02-18
5楼#
发布于:2007-10-20 15:21
虽然我这一辈子可能都写不出这样精妙的推理小说,但不妨碍我成为一个喜爱看该类小说的人,呵呵  

通过你的回答又让我弄清了另一个巧合。最后案发是在琼斯警长家里发生的,费因斯潜入琼斯家杀人,刚好那天“我”尾随他,以为进入的房子是他的房子。

费因斯本来是个正经的富人。至于他受到离婚以及无理妻子等一系列刺激以后就精神失常,这些都可以理解。但是他居然要去杀琼斯,还是登门去杀人,让人觉得太冒险和不可思议了。既然潜入琼斯家,那么难道家里就只有琼斯一人吗?也可以用巧合来形容——琼斯是单身或者家人刚好外出。否则费因斯需要“处理”的人更多。

——我这么分析的原因在于我第一遍看的时候理解为费因斯杀了琼斯,藏尸于自己家。所以最后“我”进入的还是费因斯家。而且警服,警徽和警衔等让我真以为费因斯本人就是警察。

通过你的分析,现在明白了。不管怎么说,常理的逻辑误导了我。
[color=limegreen][size=4][font=黑体]风和日丽则挥汗耕耘,阴雨绵绵则一碗清茶,一册典籍;得意时勤奋工作,不如意时读书自娱,静待晴朗的艳阳。[/font][/size][/color]
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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