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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小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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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1-05-20 21:26
支持!版主把这个人清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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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21-05-20 22:55
我也遇到过类似情况,不是楼主所说的这位,把我在本论坛发的资源拿到其他论坛转发出售,就连标点符号都一点不差。我直接对其进行质问,以后就再没见到此人,不知是换了身份还是收敛了行为。总之这种做法很下作。分享不应该是这么个所为,让人不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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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21-05-20 22:57
我们都是自己收藏慢慢欣赏。十分鄙视窃取他人成果非法获利的行为,强烈支持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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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21-05-21 11:51
已杀掉。另外,楼主朋友在分享资源前,请费心甄选一下。非常时期,不可发布有敏感内容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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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21-05-28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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