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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将配音艺术论坛更名为“配音政治论坛”或者“配音政治艺术论坛”
经常看到政治性很强的帖子在配音艺术论坛出现,热闹非凡。我感觉将配音艺术论坛更名为“配音政治论坛”或者“配音政治艺术论坛”,似乎更能反映客观事实和适应形势的发展。请领导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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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06-06-09 08:36
或者,重新开辟一个新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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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06-06-09 09:38
被删了还不死心,又发到这来了?歇着吧你趁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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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06-06-09 09:50
下面是引用隆美尔于2006-6-9 09:38发表的: 1,你不是当家的,说这样的话之前最好想想自己的身份,请慎用攻击性的语言! 2,去看看各帖发表的时间,弄明白其中的关联,否则只会贻笑大方! 3,我在论坛的所作所为,会员可证!我发表本主题的用心,领导明白,苍天可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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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06-06-09 09:57
家干已经把处理意见说得很明确了,重复发帖不知用意何在?
至于nndzry在论坛的所作所为,看看你自己回的那些个帖子吧,都是些什么?有具体内容吗?没说你灌水已经很客气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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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06-06-09 10:01
在没听懂我说的话之前, 少说点不甜不淡的话,你不会损失什么。 建议2楼的看看第二条,审阅完后再对我指手划脚也不迟。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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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06-06-09 10:04
论坛又有多少所谓的“政治帖”?真的触及到了敏感问题,哪次版主不处理的?
几百几千个帖子你不看,非盯着那几个帖子上纲上线,何必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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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06-06-09 10:08
上纲上线的到底是谁?把自己洗脱干净再来指责别人吧,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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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06-06-09 10:10
也许我比楼上看的帖子多得多呢,所以少来点凭空想象更合适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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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06-06-09 10:12
下面是引用nndzry于2006-6-9 10:10发表的: “收了,谢谢”、“好文,支持”、“不错,长见识了” 我都能背出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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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06-06-09 10:14
我说的话又不是语录,你没事多背点别人的好帖岂不美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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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布于:2006-06-09 10:15
下面是引用nndzry于2006-6-9 10:14发表的: 你没事多在别人的好帖后面都留些有意义的发言岂不更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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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布于:2006-06-09 10:22
好了,好了, 我看你们俩兄弟啊, 说话老是说不到正点子上,跟版主身份不符,你说你们俩这是干嘛啊?莫名其妙~ 我的建议提过了,领导是否采纳都没什么。我没兴趣跟二位吵架,到此为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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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布于:2006-06-09 10:25
因为你这建议根本就是“欲加之罪”
而且从8楼、9楼的发言看,最先不说到正点子的似乎是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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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发布于:2006-06-09 1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十七条 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三条 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经过核对上述条款,基本可以认定关于三峡问题和《达芬奇密码》下线问题的帖子里发言的网友(不论党员还是群众),没有违反国家和党内相关规定,仅仅是对国家决策和党的方针表达自己的观点,没有反对国家决策的行为和危害党的领导的言论,nndzry 杞人忧天了。 配音网论坛要求“莫谈国事”,主要是不希望讨论偏离配音艺术主题,同时也避免一些网友口不择言引起麻烦。偶尔在法律和规定允许范围内涉及一点时事,在政治文明和思想解放不断进步的当今中国,不算什么大问题吧? 三峡工程肯定有利有弊,利弊比较要多年后才有结果,现在大家都是纸上谈兵,并没有实际干扰三峡工程建设,属于正常讨论。 《达芬奇密码》下线问题,已经在回帖里说明,基督教不可能成为中国的国教,不要在这一问题继续纠缠。 OK,问题已经说清,希望到此为止,如果继续纠缠于配音论坛要改名配音政治论坛云云,将视为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斑竹们须负起职责,及时予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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