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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冒三丈!!刚才浏览贴子的时候,又看到有乱回复的。 http://www.peiyin.com/bbs/read.php?tid=36666&fpage=&toread=1&page=4 64楼和71楼。 当我对64楼乱回复者禁言时,系统提示: "禁言失败,岛勇作不为会员组,只能禁言会员组" 俗话说“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我怎么处理71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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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06-08-15 15:54
偶尔犯一次错,应该事出无心吧?赞同穆阑姐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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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06-08-15 17:12
下面是引用dxm1082于2006-8-15 09:00发表的: 哈哈!不一样就是不一样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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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06-08-15 22:13
老会员犯错尚可先发短信提醒,屡教不改后才施以惩罚,对新会员更应宽大为怀,先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毕竟惩罚不是目的。我赞成站长的意见,也希望能一视同仁对待每位会员(谁知道新来的会员将来会不会为论坛做更大的贡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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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06-08-15 22:19
赞同毛毛,我觉得还是可以尝试先短信提醒一次,第二次就禁言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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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06-08-15 22:35
下面是引用恋水莲于2006-8-15 22:19发表的: 那么多会员,论坛又没有记录功能。谁能记得住? 发现一个,禁言一个,禁言也是一种提醒,就这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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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06-08-16 09:13
我在后台转了很久,没找到禁言开关。回过来再看追风遇到的论坛提示,原来是这样的:荣誉会员、共享小组,他们都是论坛的特殊会员组,这个论坛系统默认特殊会员组不能被禁言(就是他们不是会员组的原意),并且不能更改。为什么岛勇作会犯这样的错误呢?因为荣誉会员一直是可以看隐藏帖的,直到不久前才改为不能看隐藏帖。所以对回复的规矩比较迷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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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06-08-16 09:27
这还不简单,取消“特殊会员组”呀。
再不行,还可以取消这个“论坛系统”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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