璎珞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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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讲座:钱钟书和他的《围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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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发布于:2003-11-17 11:47
[这个贴子最后由璎珞冰在 2003/11/16 07:51pm 第 1 次编辑]

                         钱钟书和他的《围城》
                
                 主讲:武汉大学人文学院教授   徐绍建
 
     非常感谢同学们邀请我再次来做讲座。记得上次3月份的时候我来讲徐志摩的《再别康桥》。今天讲的题目是钱钟书和他的《围城》,我的目的有两个:一个就是使大家能够了解钱钟书的人格魅力以及钱钟书和《围城》的一种关系;再就是想分析一下《围城》:它的主题,它的人物,它的结构以及艺术表现手法。
    因为时间有限,有些可能讲的就不那么具体。那么现在我就讲第一个标题:“旷世奇才钱钟书”。“旷世奇才”,为什么这样形容钱钟书呢?因为有两个很有名的专家说过,一个是哥伦比亚大学的著名教授夏志清,他曾经说过:“近一百年来钱钟书可能是最伟大的 作家”。另一位是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的著名研究员,也是钱钟书生前的朋友,敏泽,他曾经在《文学评论》上发表过这样的文章:“今后几代人要想赶上,要想出现钱钟书这样的人才是极为困难的。那么钱钟书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物呢?一般的读者是因为看了电视连续剧《围城》才知道有这么一个人,才去看他的小说《围城》的,而知识分子多半是看了《围城》这本小说才认识钱钟书。其实不光中国人想了解他,外国人也想了解他。举个例子:英国有一位女士读了钱的《围城》觉得不错,就打电话说想见一见钱钟书,钱是这样回答的:假如你吃了一个鸡蛋觉得不错,何必要认识那个下蛋的母鸡呢?所以钱钟书还是比较谦虚的。他的人格魅力还可以用一个例子来说明:有一个外国记者来中国访问,有两个心愿:第一个是要看看中国的长城:再一个就是想见一见钱钟书。我想下面几句话可以概括一下钱钟书:(1)钱钟书的记忆力是超群的,是过目不忘的;(2)他有渊博的知识,通晓古今文化;(3)他有滔滔不绝的口才;(4)他淡泊名利。这就是钱钟书的人格魅力。我想先给大家一个印象,然后再讲他的经历,最后讲他的作品。
    说钱钟书有惊人的记忆力,我可以举个例子:1979年他到美国去讲学,有一个学者拿着南宋朱熹的一首诗问过很多人都说不知道,他查过诸子全书也查不到这首诗,就去请教钱钟书,钱钟书马上回答是在那个什么什么书上,在多少多少页,太了不起了!从先秦文学到现代文学,经史子集钱钟书都读过,而且都记的非常清楚,这是非常不简单的。钱钟书的记忆力好到什么程度呢?他可以去背字典、词典,背大百科全书,从第一个字背到最后一个字。
钱钟书精通七门外语,对法语、英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拉丁语精通还不说,最主要的是,他说起话来,绝无母语的腔调,发音非常纯正。举一个例子:1979年他到美国讲学的时候,据一个当地出生的美国教授说:“只有哈佛大学搞语言学的教授才可以和钱钟书媲美。”他不仅精通这些国家的语言,而且对其文学创作非常之熟悉。比如1978年他第一次到意大利参加“国际学术座谈会”作即兴发言,他不仅用意大利语非常流畅的发言而且随意引用意大利作家的作品,不止是著名作家,连二、三流作家的作品他都倒背如流。而实际上,这是他第一次到意大利。如果大家翻一下他的著名的学习剧作----《管罪篇》,五大本用深奥的文言写的,那里面所应用的外国作家作品两千多部,涉及外国作家的人名一千多个;中国的古典著作六到七千种,涉及作家三千多个,还用了很多外语:英语、法语、德语还有拉丁语、西班牙语等等。
    当然一个有才的人有时有点骄傲,钱钟书也是一样的。我们可以看到《围城》里面没有哪个人物是他不讽刺的,除了唐晓芙之外。个个都被他讽刺了一番。因为他从小有一种性格:从不赞扬别人,倒是喜欢挖苦别人,讽刺别人。就举他在清华大学读书时的例子:他在清华大学文学院外文系读大学的时候,批评过很多著名教授,如:周作人、朱自清、冯耀男,还有一个是吴宓,而他是吴宓的得意门生。吴宓是清华大学外文系的教授,曾说:“现在中国只有一个人可以和钱钟书相比,那就是陈寅格。”那么钱钟书傲慢到什么地步呢?他毕业的时候,清华大学要留他读研究生,他说了这样一句话:“整个清华没有一个人能够充当我钱某人的导师。”而且他尤其不喜欢拜访别人,不管什么人,特别是那些名人。比如,他的父亲对他说:你拜访一下章士钊吧。钱钟书说:“不去,他是司马迁、韩愈住在我隔壁,恕不拜访。”后来,他看了章士钊的一本书,发现里面有很多错误,说:“哎呀,幸亏没有听父亲的话去拜访他。”由此可见,钱钟书确实有点傲气,但是辨证来看,他对自己的著作,对自己写的书也总是不满意,要修改很多次才出版。大家知道,《围城》是1944年写的,1946年在《文艺复兴》上连载,1947年由光华书局出版,1947年、1948年、1949年连出三版,后来就没有出版过,到1980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围城》的时候,我对比了一下,他修改了500多处,而且还很不满意,打算写一部新的小说,当然没写出来,只写了十万字,叫《百合心》。谈到这里,我们对钱钟书的人格,算是有了一个基本的了解。
    
    钱钟书是不是书呆子、读死书的呢?不是的。我们可以通过他简单的经历看出他的才能。他的性格特点,特别是幽默这方面在《围城》里有突出的表现。在坐的各位可能知道钱钟书的经历。他是无锡人,出身书香门第。1923年他到无锡辅仁中学读初中,他的国文好,英文好。他的英文每年考第一,全靠自学,不是听老师讲的。他在中学的时候,能够阅读原版的外文小说,而且发音相当好,所以得到老师的青睐。结果老师要他去当班长,当了两个星期,罢官了,为什么?他这人有个缺点,就是方向感非常差,出了门就回不了家,穿鞋子分不清左右的,当然不是皮鞋,是过去的布鞋,那布鞋象蚌壳形的。他的外文讲的非常好,用外文喊“立正”、“稍息”、“向左转”、“向右转”,大家都跟着他转,“向左”“向右”他自己都分不清,所以就罢官了。他读初中时已显露出他的才能,后来就读了高中,桃坞中学,辅仁中学,特别是读高中才熟悉他的才能。1942年的夏天,他的父亲回家,第一件事就是命钱钟书和钱钟韩各做文章,结果钱钟韩的文章受到夸赞,而钱钟书的一篇不文不白,用字庸俗,他父亲气得把他痛打一顿。钱钟韩是钱钟书的同胞兄弟,后来是上海交通大学自然科学学院的院士。钱钟韩的父亲叫钱基厚,钱钟书的父亲叫钱基博,钱基厚和钱基博是双胞胎,钱钟韩和钱钟书一块读书,他们各有所长。钱钟书挨了父亲的打,这一打把自尊心打起来了,拼命得去攻读古籍,相当用功,所以他的学问在他18岁已经达到他父亲的水平。中学里经常进行各种比赛,钱钟书拿了两个第一,国文第一,外文第一;钱钟韩得了两个第二,国文和外文第二,数学第一。所以回家后,钱基博老训斥自己的儿子钱钟韩:“你只得一个第一,你看人家钱钟书拿了两个第一。”所以钱钟韩在家里常常叹气:“家里有一个天才,日子真难过。”后来钱钟书和钱钟韩报考清华大学都考取了,而钱钟韩另外就读上海交通大学了。去年我在上海交大开会的时候看过钱钟韩的介绍,据说他当时是这样说的:“钱钟书在清华大学,那我就不去了,我去上海交大,就再不跟他一起‘作对’了。”这说明钱钟书确实是个旷世奇才,是个天才。
    1929年,钱钟书中学毕业考到清华大学。考到清华大学是费了一番周折的,大家通过中学的情况就可以了解到钱钟书喜欢外语、作文、绘画,但是讨厌数学。他考大学数学只得了十五分,因为清华大学的校长爱惜人才,而他的国文特优,英文满分,才被破格录取。因此钱钟书大受鼓励,到清华外文系读书,要发奋努力,他说了一句很有名的话:“我要横扫清华图书馆。”我跟武汉大学的同学讲课的时候说,你们要学习钱钟书的这种精神,可不要走向反面,横扫武大周围的游戏机室啊。所以清华大学的很多图书他都看过,还做记号,写心得做笔记。他不喜欢买书,喜欢借书,借着看,看完就还,一借就是一摞。钱钟书在大学的时候读书和在中学时是一样的,也是不听讲的。不听讲不是他不知道,是老师讲的他早就知道了,所以他常常代外文系的教授上课。当时他们的文学院和我们现在的文学院不一样,他们的文学院有哲学系、历史系、外文系,我曾是人文科学学院的,今年9月份,我们人文学院和哲学系、历史系分开了,我们单独成立了文学院,所以我们现在不叫人文科学学院,叫文学院、哲学学院和历史与考古学院,就一分为三了,艺术系也分出来了,就当是又给大家介绍了一个新情况。当时清华大学无论是文还是史哲三系的教授都公认钱钟书是天才。因此在文学院人称“三才子”,钱钟书摆在第一个,第二个是后来著名的考古学家夏鼐,排在第三的是著名历史学家吴晗。在毕业前期,钱钟书当时还不知道写什么东西好,写旧诗词,用英文写书评,用中文写书评、散文,还不为大家所知。实际上他是非常有才能的,这种才能,我要补充一下,我刚才说他18岁的时候水平赶的上他的父亲,就举一个小例子:现在书店里卖有一个著名学者叫钱穆的书,钱穆找钱基博写序,钱基博想考考他的儿子,说:“这个序言你来写,你代我写。”钱钟书马上就完成了,交给父亲审查,他父亲审查后一字未改,就跟这书一起发表了,署的是钱基博的名字。那是18岁的高中生能写得出来的吗?偏偏就是钱钟书写的,这就可以看出他的学问之高,学问之深。
    1933年钱钟书毕业,在上海光华大学教了两年英语,他的父亲在中文系当主任,父子同校执教传为佳话。而且,他的讲课水平并不在他的父亲之下。
    1935年他去清华大学报考英庚款到英国牛津留学。大家知道这是很难考的,清华才子多多,但是一听说钱钟书来报考,吓得都不敢报,考试结果公布之后,钱钟书第一名。但是他有一个缺点,我前面说过,穿鞋子不分左右,出门就回不了家,生活自理能力非常差。他的夫人杨绛女士,著名的翻译家、剧作家、散文家,钱钟书和她1933年春在清华初识,1933年订婚,1935年结婚。《围城》中方鸿渐的父亲叫方  翁的很有点钱基博先生的特点,举个例子:钱钟书和杨绛女士订婚前后,钱基博先生擅自拆看了杨绛给钱钟书的信,大为赞赏,直接给杨绛写了封信,郑重把钱钟书托付给杨绛。这很有点封建家长的作风。
    钱钟书到牛津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的时候,杨绛在陪读。钱钟书是很幽默的,趁杨绛打瞌睡的时候,他突发奇想就在杨绛脸上画一副眼镜,画一个八字胡。没想到脸皮比宣纸还吃墨,洗净墨痕,脸皮象纸一样快洗破了。钱钟书有个大学同班同学叫许振德,他最初因钱钟书夺去了班上的第一名,想走揍他一顿。一次偶有个不能解决的问题,得到钱钟书的帮助,他很是感激,两人成了朋友,上课常同坐在最后一排。许君上课时注意一女生,钱钟书就在笔记本上画了一系列的《许眼变化图》在同学里颇为流传。
    钱钟书1938年回国后,在西南联大当教授。后来到湖南蓝田师范学院英文系当系主任,的父亲是中文系主任。这个湖南蓝田师范学院就是《围城》中三闾大学的原型。
    接下来具体谈《围城》这本书。研究《围城》的人很多,我只能谈谈我个人的某些体会。在我看来,《围城》是学者的小说。我曾经研究过中国现代史,对现代文学作家都非常熟悉,《围城》也读过很多遍,我想用几个标题来概括它。先谈一谈《围城》的情节结构,对《围城》有个基本了解。全书共分九章,前三章主要讲主人公方鸿渐的学习和他的爱情生活;中间四章主要写他的大学教书生活;最后两章主要写他的家庭生活。我们可以从这个结构情节简单地概括和了解当中,分析书中的人物。
    先看第一部分。我用一个标题来概括,叫“情场追逐”。“情场追逐”这个部分主要写方鸿渐在北京读书,在国外读书以及在上海的生活情况。大家知道,钱钟书出生在一个书香门第,所以有人说钱钟书和方鸿渐有某些相似的地方,因为方也是出生在一个江南某县前清举人的家庭里面,他的父亲叫方  翁。他父母亲包办了他和上海的同乡周经理的女儿订了婚。这是一个包办婚姻,所以他考到北京去读大学的时候看见大学的同学在那里谈恋爱,看得眼红,就写信回家给父亲说:“迩来触绪善感,欢寡愁殷,怀抱剧有秋气。每揽镜自照,袖寒形削,清  非寿者相。窃恐我躬不阅,周女士或将贻误终身。尚望大人垂体下情,善为解铃,毋小不忍而成终天之恨。”知子莫如父,他的父亲也很厉害,他知道儿子是假的,就回了一封信,也是用文言写的,如果翻译过来就是这样说的:“学习这么紧张,你哪有时间去照镜子?你又不是妇女,有不是少女,为什么买镜子呢?你一定是见色起意就见异思迁,就说你好象是面有秋色,实际上是你怀春,‘难逃老夫洞鉴也’,也就是难逃老夫的眼光。”这封信一写,把方鸿渐吓住了。我们后面要分析方的性格的。这个人福气不错,就在这个时候包办的那个女子周淑英生病死掉了,方鸿渐如释重负般地快活,但是又不能表示出来,就赶忙写了一封诚惶诚恐的悼念信寄给他的岳父大人。哪晓得这封信写得好,他的岳父说,这女婿蛮不错,我女儿死了,他还这样孝顺,就拿了两万块大洋资助他,出国留学。
但是大家注意方鸿渐这个人读书是不用功的,在大学里先读社会学系,再读哲学系,既而从哲学系跑到中文系,到外国也是这样的。我称他的留学为“游学”。他在国外读了几年书,读了三所大学:巴黎大学、伦敦大学、柏林大学。因为他的岳父是给了助学金的,他父亲又希望儿子学成归来,所以逼他读博士,拿博士文凭,他走投无路,只好用30美金向一个爱尔兰人买了一个假博士文凭。是美国“克莱登大学”,美国根本就没有克莱登大学。方鸿渐是包办婚姻,梦想追求自由和爱情,因此他学成归来在轮船上开始常识恋爱,结果受了骗,遇到一个从英国回来的鲍小姐。后来又遇到一个大学的同学,在法国里昂大学得到博士学位的苏文纨小姐。本来苏文纨这个人是很傲慢的,自以为艳如桃李,冷若冰霜,在大学里是瞧不起方鸿渐这小子的,但这个时候年纪大了,只好降格一求。那么在这里我就借用钱钟书先生书中的话来警示某些学生,希望特别是女学生不要有这样的思想。他说:“女中学生就必须找一个男本科生,女本科生就必须找一个男硕士生,女硕士生就必须找一个男博士生,女博士生怎么办呢?那就没有办法只好找一个西洋人。”所以苏文纨既然找不到西洋人那只好找一个也是读博士的。因为方鸿渐家里毕竟还有些钱,人长得也还可以,所以就有心于他。然而这个时候方鸿渐鬼迷心窍喜欢上了澳门的鲍小姐。这个鲍小姐会引诱人,她说了一句话就把方鸿渐引得为她团团转,她说:“方鸿渐你长得很象我的未婚夫。”这一说,方鸿渐当然要发挥未婚夫的作用咯。当然这不过是鲍小姐旅途寂寞找一个消遣的伴侣,所以后来方鸿渐发现他是一个感情骗子,自己受骗了。这个时候苏文纨趁虚而入。那么苏文纨趁虚而入采用什么办法呢?这样几个方法:你的纽扣掉了,我来帮你补。这就非常危险,为什么呢?她正在起一个妻子照顾丈夫的作用,这实际上是在心理上逼迫方鸿渐向她求婚,所以方鸿渐很紧张,生怕扣子掉了,袜子破了,把手绢藏起来。这说明了方鸿渐对苏文纨的态度。
    后来他回到上海,在家乡的演讲我就不说了,那完全没有知识,什么梅毒问题,刺激天才,鸦片能够得到灵感的,胡说八道一通。他明知去苏文纨的家里会生事的(分离的时候苏留了地址和电话),但是又不能不去,这是人性的一个弱点。他去了,一下子就进入了情场的追逐之中。苏文纨看见方鸿渐来了,好高兴,“鸿渐”叫得非常亲热,说话非常温柔,为什么?这时候她身边只有一个人,赵辛眉,跟苏文纨一起长大,留美哲学博士。苏文纨故意挑起方鸿渐和赵辛眉的争斗。大家知道一个女人身边有两个男人追逐她的身价就会提高。但是到头来苏文纨没有达到目的,因为方鸿渐并没有爱上她,反而爱上了苏文纨的表妹唐晓芙。唐晓芙是作者在书中唯一没有讽刺的女孩子。但本来他们两个人是可以成为眷属的,这里面有很多复杂的原因:苏文纨觉得方鸿渐爱上了自己的表妹就故意说唐晓芙的坏话,说唐晓芙那个女孩子别看他年纪不小心里鬼主意多得很,手里有一大把男朋友。这样一说,方鸿渐就说那我何必凑数对不对。但是这挡不住方鸿渐对搪晓芙的感情。最后方鸿渐明确表示对苏文纨不喜欢的时候,苏文纨就在唐的面前造方鸿渐的谣言,说方鸿渐已经结婚了,住在自己岳父家里,在轮船上他追求鲍小姐,还追求我,他拿的是假文凭。
    经历了如此多的曲折,以至于方鸿渐不得不离开这个“战场”。情场就是战场。本来他到三闾大学去是因为赵辛楣想把这个眼中钉给除掉,所以就写信给三闾大学校长高松年(赵辛楣过去的老师)。哪晓得他们不是情敌,同病相怜都被人抛弃了。赵辛楣被苏文纨抛弃了,唐晓芙跟方鸿渐错过了。这时候,他们准备到湖南平成县三闾大学去教书,同行的还有三人,李梅亭(也就是电视连续剧《围城》里面葛优演的那个角色),还有一个是顾尔谦,另一个是后来成为方鸿渐夫人的英文系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孙柔嘉。五人一起舟车劳顿,车马展转,到了湖南平成县三闾大学。
    这就到了第二个阶段,我称为教学生涯。到了教学界,大学里面是教授,学者,专家聚集的地方,照说应该是文明程度很高的,然而不是这样,这里面的争夺非常之厉害。〈围城〉最初的矛盾是由孙柔嘉拉开序幕的,因为系别,所以在三闾大学英语系当助教,教英语。然而这个位子被另一个人看中了,那就是历史系的系主任韩学愈。这个人的夫人是北俄人,冒充美国人。大家知道,十月革命胜利后,很多北俄贵族流落到中国当妓女的,在上海特别多。蒋光池的小说〈尼莎的哀怨〉就是写北俄女人的遭遇的。她是个北俄人,却想冒充美国人去教英语。他要把孙柔嘉赶下去,让他的夫人站稳这个讲台。他让很多品质不怎么好的学生在课堂上侮辱孙柔嘉。利用英语单词造句的机会,用“你,我,他”单数,复数造句。这个学生说:“你是我的妻子,我是你的丈夫,他也是你的丈夫,我们是你很多的丈夫”。一个没有结婚的助教,一个年轻的大学教师,怎么能够承受这个打击呢?所以就不能教书了。但是由于外语系的系主任刘东方与韩学愈有矛盾,所以就叫方鸿渐代替孙柔嘉去讲课。这样也没有达到目的,所以就和韩学愈起矛盾了。韩学愈千方百计想挤走方鸿渐,就用请学生吃饭的手段挑方鸿渐的毛病。当然方鸿渐的英语水平不是很高,但教他的学生是绰绰有余了。韩学愈为什么要把方鸿渐赶走呢?这里面有个很大的秘密:韩学愈的文凭也是“克莱登”的博士文凭,他最怕方鸿渐揭他的老底。这说明大家为了私利互相争斗,也可从另一方面看出人们之间的关系。另外一个人是中文系的系主任汪处厚,他通过在外交部当副部长的侄儿捞到了中文系系主任。他想通过联姻的方式把方鸿渐和赵辛楣拉入自己的势力范围,以扩充自己的势力。将当时的“女生指导”范懿小姐介绍给赵辛楣。范小姐喜欢赵辛楣,赵辛楣可不喜欢她。那个范小姐的表演非常恶心,举个例子,她有很多剧本,她自己写是作家赠给她的,把剧本借给赵辛楣,造成假象让人以为她在恋爱,但沼辛楣并不喜欢她,而是爱上另一个女人后来走了。方鸿渐与刘东方的妹妹刘小姐都没有看中对方。汪处厚没有达到目的,反而招徕麻烦,因为赵辛楣看了汪太太,二人经常约会,被校长高松年发现,有被汪处厚发现,赵辛楣站不住脚了,于是就离开了三闾大学,临走前托方鸿渐送了一批书给图书馆。其中有一本《共产主义论》,当时是国民党统治时期的大后方。有一个历史系教授陆子潇写信给校长说方鸿渐思想有问题。因为陆子潇喜欢上了孙柔嘉,而孙柔嘉此时正千方百计的追求方鸿渐。方鸿渐得罪了汪处厚,刘东方,韩学愈,陆子潇,高松年,也只好离开三闾大学。
    这时候,方鸿渐已被孙柔嘉弄到手,两人双双离开湖南,回到上海。
    情节进入第三部分,我称之为家庭悲剧(或夫妻反目)。由于婚姻的基础并不扎实,于是路经香港时二人结了婚(离开三闾大学时订的婚)。结婚后,在上海,方鸿渐因赵辛楣的介绍到报馆当了编辑,孙柔嘉的姑母在日本纱厂当人事科长,这样就当了科员。两人应该安心生活了,却三天一小吵,两天一大吵。方鸿渐总是说:“孙柔嘉,你总是千方百计想嫁我。”而孙柔嘉说方鸿渐
   但他把打开过的鱼肝油丸拿了一颗给孙柔嘉(打开的鱼肝油丸子就不值钱了),孙柔嘉难过的直掉眼泪。再就是描写吃饭时,大家都没吃饭,他一个人偷偷地烤白薯吃,吞的眼泪都流出来了也不给别人吃。后来在三闾大学当训导长,搞思想工作。但他就是每天去镇上的嫖赌场,就是这样当他所谓的教授、主任。这样一些人,他们的人性在哪?早就不存在了。
人物的简单分析就是这样。我想通过这些分析来看看《围城》的主题。《围城》虽然写的是爱情和教书、家庭生活,但决不是为写爱情而写爱情。通过结构来看,方鸿渐是一个人从国外来到上海,最后在情场上事业上失败了,在家庭生活中,夫妻也分离了,最终仍然是一个人。通过《围城》中人与人的关系:父子关系、夫妻关系、同事关系、朋友关系、师生关系等等,可以看到人们之间要么就是互相利用,互相欺骗;要么互相讽刺,正如《围城》里写的“就像两个刺猬在一起”。不是你刺了我,就是我刺了你。在小说的第一部分,叫做朱X明的所谓哲学家说了一句,解释了什么叫“围城”。他说围城就像金漆的鸟笼,外面的鸟想住进去,而里面的鸟想飞出来。苏文纨说法国还有一种说法,说婚姻就像一座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内的人想逃出来。所以结婚就是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结。总而言之,人的理想和现实总是矛盾的,总是无法满足的。我很同意方鸿渐的话,他说:“人生处处如围城,婚姻、事业、家庭。”因此,《围城》表面来看揭示了某些知识分子,特别是高级知识分子灵魂的丑恶和人性的堕落以及教育界的腐败,如果要深入研究的话,我个人认为,在中西文化交汇过程中,人们精神上的某些缺陷才是形成围城的根源。我们再回过头来看看钱钟书在前面写的一个简单的序言:“我这本书写的是中国的某一部分社会的某一类人,这一类人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特征。”我的理解就是人的本性。方鸿渐是这样,孙柔嘉、苏文纨也是这样。苏文纨后来成为一个从重庆飞香港,香港飞重庆,发不了财的奸商。所以从深层意义上说,小说写出的是人性的缺陷,人生的困境,人的存在状态的一种矛盾性。《围城》既是一部现实主义讽刺小说,同时,它又具有像法国沙特的存在主义文学的特点,写出了人的孤独,失落感,绝望的一种情绪,人和现实的矛盾。从哲理的高度来探讨《围城》的主题,我觉得是很有意义的。这样就可以挑出具体的人物关系的描写,具体的婚姻、爱情的描写,家庭生活的描写,学校生活的描写,站得更高,看得更深。
    
    我讲一点很有趣的例子,就是《围城》的艺术特点,有两个给人影象最深,一个是心理描写非常深刻。钱钟书不仅懂文学、诗学、哲学、美学、比较文学、心理学也都很有研究,《围城》充分显示出知识面广阔。他的心理描写,他的比喻实在太妙了,显示出学者的特点,它是学者的小说。我把书里特别精彩的念给大家听一下,给大家一个具体的印象,来结束我的演讲。
    
    首先是深刻的心理描写。方鸿渐到苏文纨家里去,看到赵辛楣在身边。方鸿渐不喜欢苏文纨,而苏文纨却追求方鸿渐,又要挑起赵辛楣的嫉妒,这其中两处心理描写,先写方鸿渐的,再写苏文纨的。
   “鸿渐忽然明白,这姓赵的对自己无理,是在吃醋,当自己是他的情敌,苏小姐忽然改口,不叫方先生,而叫鸿渐,也想有意要姓赵的知道她跟自己的亲密,想起来这是一切女人最可奈傲的时候,看两个男人为她争斗,自己何苦空做冤家,就让赵辛楣去爱苏小姐得了。”这就写出了方鸿渐的心态,不喜欢苏文纨,却落得甩开苏小姐。
下面就写苏文纨的心理。“苏小姐不知道方鸿渐这种打算,她喜欢赵方二人斗法比武抢自己。二人只剩一个,自己身边就不热闹了,她想借赵辛楣来打发方鸿渐的勇气,可是方鸿渐也许像这几天报纸战实消息所说的,保持实力,作战略上的撤退。”所以苏文纨没达到自己的目的,心理描写惟妙惟肖。
    再就是它的比喻多。《围城》的比喻有700多。钱钟书喜欢看侦察小说,他用军事侦查知识来刻画人物,讽刺性很强。比如说,有个沈太太是从法国回来的,很喜欢打扮自己,作家说:“她的眼睛下两个黑袋,像圆壳行军热水瓶,想着储蓄着多情的热泪、嘴唇涂在浓胭脂给唾沫带进了嘴,把黯黄崎岖的牙齿染道红痕,血淋淋的像侦探小说里谋杀案的线索。”
还有一个显示出钱钟书知识渊博,他常常用中西方文化打比喻。有一次,方鸿渐到苏文纨家里去,苏文纨用英语要方鸿渐吻她一下,方鸿渐就去吻。他不用我们说的蜻蜓点水那样抽象,他说:“这吻的分量很轻,范围很小,只仿佛清朝官场上端茶送客时的把嘴唇抹一抹茶碗边或者从前西洋法庭见证人宣誓时把嘴唇碰一碰《圣经》,至多像那些信女们吻罗马教皇的大教职。”连用三句比喻说明范围很小,力量很轻,迫于无奈,不得不吻,非常形象。
还有一个比喻,一般人是近处比,而钱钟书往往是远处比事物差距越大,比起来就越巧妙,这说明作者的想象力非常丰富,联系非常丰富。举个例子,在轮船在轮船上写鲍小姐,他把具体的东西比喻为抽象的东西。他说:“鲍小姐只穿绯霞色抹胸,海蓝色贴肉短裤,苏小姐觉得鲍小姐赤身裸体,伤害中国国体;那些男学生看得心头起火,口角流水,围着鲍小姐说笑不已。有人叫她‘热食铺子’,又有人叫她真理,据说真理是赤裸裸的,鲍小姐并未一丝不挂,于是他们修正为局部的真理。”这样一个比喻,一个是写出了苏小姐的守旧,又写出了男学生的无聊,同时写出了鲍小姐的放荡。
现场观众对徐教授的提问:
1.问:教授刚才分析了很多人物,可不可以分析一下赵辛楣这个人物?
答:赵辛楣我把他归为第一类。这个人有时候比较讲义气,也比较正派,对方鸿渐的态度上表现得非常清楚,他的缺点是对方鸿渐,开始是吃醋,比较傲慢,自从发现方鸿渐不是情敌时,对他还是比较好的朋友,他曾经告戒方鸿渐:“你要注意孙柔嘉,她的心是比较深的。”后来果然证明是这样的。他还是比较喜欢帮朋友的,方鸿渐最后怀者渺茫的心理时,还是想去找赵辛楣的。赵辛楣嫉妒心理很强,这方面表现在他与汪太太的关系上,他还是追求爱情的,他不谦虚,傲慢,对朋友,有时候也不一定是真心的。作者花的笔墨不多,我对他不怎么恨,应该还是比较好的,不像韩学愈那样丑恶。
2.问:老师说小说中唯一没有讽刺的是唐小姐,方鸿渐最后去见唐时,唐最后想,再给他十分钟,就让他进来,她在理智和道德上拒绝了他,却在情感上包容了他,这算不算是一个讽刺呢?还有一点,我认为赵辛楣比方鸿渐更能代表中国文人。
答:我并没有认为他们的关系主要是方鸿渐的问题,他们对对方都是有情的。但唐小芙毕竟是个少女,比较矜持,等待方鸿渐道歉,你说是傲慢,我认为谈不上。这正说明了方鸿渐软弱,他没有勇气追求自己要得到的东西。“他像狗咬毛似的抖了一下身,走了。”这是一个很大的讽刺,对唐小芙好象并没有讽刺,还是比较纯洁的,好象是清水出芙蓉。
刚才是不是说到赵辛楣代表中国传统的一个东西吗?在小说的描述中我觉得还不怎么看得出来,我觉得还须补充一下,赵辛楣这个人呢?我觉得他有时候要依靠某一些势力。当时湖南、重庆也是国统区。赵辛楣为了自己的生活到三闾大学去投靠自己的老师,三闾大学的校长,后来被迫离开三闾大学到重庆去,也是因为在官场上有亲戚投靠,去谋了一个职位。作家在这里没有展开具体的描写,就无法作判断,方鸿渐是小说的主人公,他的人性的各个方面展开的比较丰富一些,所以我们从这个人物身上以及他和别人关系上,发现人性的缺点。主要人物是中心,其他人物都是与方鸿渐发生某种关系来显示自己的理想、性格特征的。而小说里的描述并没有以赵辛楣为中心,因此我们就《围城》这个意识世界来说,方鸿渐是比较有代表性的,作家的意图是这样。我们不要求有权威的意见,每个读《围城》都有自己的心得,就像大家读《红楼梦》,每个人都有自己心中的贾宝玉、林黛玉一样,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心中的方鸿渐、赵辛楣。
3.问:方鸿渐有一段话形容他的父亲。“我的父亲他和爱国,可是国并不爱他。”我觉得方鸿渐作为一个有点纨绔子弟的形象,可是他对国家当时的动荡,混乱的局面倒是表现出了一定的忧虑,但提到的不是很多,也不明显,所以我想听一下老师的意见看法。
答:我们刚才讲到方鸿渐有一种民族的正义感,孙柔嘉要方鸿渐到她姑妈的工厂谋一个差事,他说:“我不愿意做走狗的走狗。”关于“国不爱他”的问题,当时是蒋介石执政领导的抗战初期,蒋介石是最高领导人。第二,钱钟书对政治不感兴趣,他在小说里尽量避免出现政治,小说中看不出什么政治意义,只能从他的旁敲侧击中看出一点,主要不是揭示国统区的黑暗,否则它就没有什么特色了,特色就是对人性的深入探讨。他的目的是要有独立的人格,明确人生的价值,要懂得生存的意义,改变自己的命运,但我认为必须先改变周围的环境。但是小说家并不是政治家,没有必要和责任指出一条道路给观众,他的责任只是塑造小说里面的人物。
4.问:方鸿渐的归宿到底在哪里呢?
答:首先,《围城》是一部批判现实主义小说,他和老舍、西方的巴尔扎克不同,他们通过批判的人物给人们群众指出一条道路。像茅盾就对政治比较了解,,《子夜》中就是以社会发展的路线来暗示资本家的残暴。但是沈从文、钱钟书不同,他不必给出一个圆满的答复。
5.问:那些批评主义学者研究《围城》的出发点和心态是什么?
答:这个很难猜测。小说有正统小说,解放区小说,而《围城》具有现代主义特色,对人物是一种贬低。当然,张爱玲写人性的恶,而徐志摩,沈从问、钱钟书都写善,这都带有现代西方主义文学的特色,它深入了人性本身,对人自身的价值,对内宇宙的探讨,更符合人们精神上的审美需要。只能说《围城》这本书写得很深刻,至于心态嘛,不是肯定的。当然,我的看法只能作一下参考。

大隐隐于市
mu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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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03-11-17 22:03
人文讲座:钱钟书和他的《围城》
围城里的笑声
 
□叶兆言
  电视连续剧《围城》开播,我的一个同学在广播电台做事,那时候还没有提升台长,工作十分卖命。《围城》走红荧屏,同学便把我硬拽到直播室,让我为听众侃《围城》,这是一次非常尴尬的遭遇,面对话筒,我不知要说什么,最后只好结巴着念一篇带去的旧文章,为了有直播效果,不得不把原来还算通顺的句子读断。从直播室出来,同学把我臭骂一通,说这学问怎么做的,平时聊天的劲儿都到哪里去了。从此,我再也不敢轻易和别人谈《围城》,更不敢卖弄有关钱钟书的故事,人贵有自知之明,我知道自己口拙,而且反应极慢,《围城》这样的书,钱钟书的学问,不是可以随便谈的。
  为了《围城》,我花过太多精力,有好几年,这本书始终在床头放着,临睡前必读一会,像玩熟的扑克牌,想翻到哪个细节立刻手到擒来。说《围城》是部好小说,并不是空口说白话,它是一个比较的结果。当你读了那么多味同嚼蜡的小说以后,《围城》的清新气息是一种很好的体验。
  艺术发展有其自身规律,推动文学向前的作家无非两种,一种是已经在文坛站稳脚跟,不断爆发出后劲的老作者;一种是初登文坛的新手,时不时把最清新的空气带给读者。新老作家共同努力,造成了文学的繁荣。坦白地说,20世纪的中国,真正有利于文学发展的机会并不太多,能让作者静下心来写作的时间总是不太充分。大革命,抗战,内战,国民党政权被推翻,时代剧烈地变化,读者的口味也不停在变。几乎所有成名的作家,都会遇上如何适应这一棘手问题。从文学自身发展的轨迹来看,凡是变化最极端的时候,也是小说相对成熟之际。在20年代,在30年代,在产生《围城》的40年代,都有一些应该说很不错的小说,可是这些能代表时代水准的作品,通常都可能成为绝唱,失去进一步发展的可能。一句话,社会变化既给文学创作带来了新的机遇,也制造了不小的麻烦。鲁迅没有在《彷徨》的基础上继续深入,老舍写了《离婚》和《骆驼祥子》以后,随着抗战爆发,不得不改变文风,写了一系列与抗战有直接关系的作品,巴金和钱钟书写完《寒夜》和《围城》之后,小说创作上基本属于封笔状态,沈从文写不下去了,张爱玲写不下去了,过去,把这种写不下去的原因归结为1949年的改朝换代,而事实却并非这么简单。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里面的原因要认真琢磨仔细研究才行。
  《围城》的产生并不偶然,新文学发展到一定阶段,出现这样的作品是很自然的,它反映了文学自身的要求,思想上的简单说教,文学语言上的造作粗糙,作为典型的新文艺腔特征已让大家忍无可忍。和以前的作品相比,此时的作品有着明显的艺术进步,这种进步既意味着巴金从《家》过渡到了《寒夜》,也意味着《围城》这类作品对新文学阵营的介入。不仅是思想主题,在语言艺术上也发生一系列质的变化,仍然是泛泛而谈,“五四”时期的白话文最弱,那个时代的作品我们今天读起来,语感方面总觉得有些别扭,到30年代,语言有明显的进步,而到40年代,就表现为一种普遍的进步。朱自清先生的散文历来是美文的代表,如果谈影响和知名度,他的散文名篇都集中在前期,但是如果比较语言变化,读者将发现后期的文字更好,更接近口语。摸索现代汉语的写作是朱先生毕生探索的一个课题,虽然读者忽视了他的这种努力,然而这种努力本身,对语言革命所做的贡献不应该一笔抹杀。
 
  时至今日,我们可以很不当回事地评价新文学作家,说他们在1949年以后,什么像样的东西都没写出来,说他们修改自己的作品,越改越糟糕,越改越不像话。有些现成话已经用不着再说,存在的事情都有其合理的原因,但是,太多的强调外部原因,不仅不能说明问题,而且也可能把一个本来很简单的问题弄复杂化。福克纳曾经说过,真正的作家是没有任何东西能影响到他的写作。这也是一句现成话,反对者可能会说,把福克纳揪到中国来。如果要抬杠子,许多话题就扯不清楚,不过福克纳的话确实值得中国作家扪心自问,而且也用不着搬出外国的作家来吓唬人。同样处于厄运的曹雪芹能写,为什么20世纪的几代知识分子却诞生不了一部《红楼梦》。能否在显然的外部原因之外,再往前探索一步,说一说作家自身的不足。根源于我们作家内心深处的创作欲望和动机,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
  按照我的傻想法,虽然1949年以后,适合作家创作的机会不多,然而作家真是只会下蛋的母鸡,写出几本像样的东西,并不是完全不可能。我一直认为活跃于40年代的那些优秀作家,最有可能在20世纪中大有作为。在1949年,沈从文47岁,巴金45岁,钱钟书和师陀同年,是39岁,张爱玲更年轻,才29岁,以他们的年龄,他们在文学上已经取得的成就,已经基本定型的世界观,写出一部好作品不应该是什么意外。不写当然有各种各样的理由,可是什么样的借口都不能改变没写出来的结果。相形之下,前辈作家的年龄略大了一些,心有余力不足,而且文学观念正在落伍,比他们年轻一代的作家,思想看上去虽然进步,其实对生活和艺术的观点并没成熟。钱钟书写完《围城》以后,又写了三万多字的《百合心》,这是一部作者自信比《围城》更好的长篇小说,但是半途而废。他把这种中断归结为手稿的遗失,而且认定如果不是遗失,必定会因为手痒,忍不住续写下去,结果便是“文化大革命”被抄出来惹祸。沈从文自《长河》完成以后,旺盛的创作欲也到了尽头,这位多产作家越写越少,最后干脆封笔。
  如果说钱钟书放弃小说创作,和1949年的变化有关,那么沈从文早在此之前,差不多已经处于停顿状态。好在这两人后半生都在创作之外找到别的替代品。钱钟书完成了学术巨著《管锥编》,沈从文成为考古学方面的第一流专家。巴金和师陀没有放弃写作,他们所做的努力,似乎更多的是和过去告别,想成为自己并不熟悉的新型作家。为什么巴金不沿着《第四病室》和《寒夜》的路子继续写下去,为什么师陀不再写《果园城记》和《无望村馆主》这类作品,简单的解释是环境不让他们这么写,可是张爱玲跑出去了,有着太多可以自由写作的时间,也仍然没写出什么像样的巨著。在漫长的时间里,竟然没有一位作家能仿效曹雪芹,含辛茹苦披阅十载,为一部传世之作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丰子恺先生在1972年,写过一组很漂亮的散文,在“四人帮”最猖獗的日子里,这组散文的意义,在于证明有一种写作不仅行得通,而且能够存在。这也是钱钟书全力以赴《管锥编》的时候,写作和发表是两回事,写没写是一个问题,能不能发表又是另外一个问题。我想一定有作家深深后悔,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他们被不能写的借口耽误了,就像一首流行歌词叹息的那样,想去桂林时没钱,有钱去桂林却没时间。时间不饶人,后悔来不及,我们已习惯于这样的思维,很长一段时间,中国知识分子尤其是作家,身心遭受严重迫害,被剥夺了写作的权利,但是一个显然的事实,就是他们并不比真正劳动人民的日子过得更糟,生存环境并不比普通百姓坏到什么地方去,如果作家真的要写,绝不是一点机会都没有。说白了一句话,中国作家既是被外在环境剥夺了写作的权利,同时也是被自己剥夺了写作的机会。如果写作真成为中国作家生理上的一部分,不写就手痒,就仿佛性的欲望,仿佛饥饿感,仿佛人的正常排泄,结局或许不会这样。
  据说艾青在延安时期曾说过这样的话,诗人也要吃了肉才会有灵感。这话的潜台词仿佛是说吃斋的和尚当不了好诗人。写作不是作家的本能,而是一门熟练的手艺。在1949年,记者采访沈从文时,他曾说自己希望“到农村去到工厂去,把现有的文学技巧(?)交给工农大众,然后写出铁路是怎样修成的”。以沈从文的为人,这话未必是开玩笑,当时的气候也没胆子开这样的玩笑。多少年以后,沈从文突然像出土文物一样复活,在美国的一次讲演中,他说并不后悔自己的改行。如果说沈从文真不后悔改行考古学,是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写不好革命家庭,恰如张爱玲写不好土改。作为一个不合时宜的人,虽然有很好的“文学技巧”,但是给10年的时间也仍然是零。很多没改行的作家显然有时间,而且不止10年20年,享受着作家的工资待遇,也努力写过,结局都一样,写等于不写,干等于白干。在对过去的清算中,研究者总是强调不让作家安心写作的外因,对作家个人的放弃却缺少必要的分析。鸡没地方下蛋和屁眼里没蛋可下,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晚年的张爱玲神秘兮兮,对于媒体来说,一举一动都可以炒作,她逃到国外,或许躲过“文革”的劫难,可是仍然避免不了失声的尴尬,她最大的问题也是没东西可写。
  
  被誉为拉美新小说先驱的鲁尔弗发表《佩德罗·巴拉莫》之后,基本上没什么新作问世。这是一个耐人寻味的相似话题,不管什么样的原因让作家放弃,创作的中断总是一个残酷的现实。鲁尔弗曾深深地表达过这种遗憾,然而让他可以感到欣慰的,虽然自己有30多年没有怎么写小说,拉美文学没有因为某人的个人行为而衰退,恰恰相反,发生了震惊世界的文学爆炸。
  发表《围城》的《文艺复兴》杂志,创刊一年多,便寿终正寝。这是很辉煌的一瞬间,聚集了当时最优秀的一批作家,巴金,钱钟书,李广田的长篇小说同时连载,我们可以见到那么多熟悉的名字,李健吾,师陀,杨绛,辛笛,吴祖光,曹禺,沙汀,艾芜,诗人臧克家开始尝试写小说《挂红》,汪曾祺发表了他最初的小说《小学校的钟声》,由于停刊,良好的“文艺复兴”势头随风而去,成了一段苍凉的往事。
  摘自《收获》2000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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