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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请多指教!

楼主#
更多 发布于:2011-06-21 18:02
十年~

 
 
前些天从一个衣柜最底层发现十年前的一件外衣。姨看见时马上说,十年前你住医院那次就是穿的这件外衣。
    我微微一怔,那次住院到现在,已经十年了吗?
    那时正半公开地早恋着,对方是高我一年级的学兄,他的家人都是医生,表姐夫恰好是我住院的主管大夫。
    医院早上不让探视,他大大方方地直接要求他妈妈把他带进住院部来——也许我姨的印象就是从这开始。
    一切仿佛只是昨天。就好像我们五年的初恋是在昨天,八年缘尽曲终人散也只是在昨天。还记得认识那天,我穿着浅绿色的夹克,他第一次牵我手那天,穿的黑衣白裙。分手那天,是蛋青色的大衣。
    后来交了新的男朋友,却说不出什么日子,自己穿的是什么衣服。初恋的滋味浅浅淡淡,在我记忆里还全部保留;再恋的滋味是狠狠地浓墨重彩,但是过了,就忘了。
    咸亨酒楼有一道莼菜汤,味道清淡、什么调料都不放,只有莼菜天然的清香嫩滑和薄薄的甜,放了别的调料反而会失去莼菜的鲜味。我也在不产莼菜的城市尝到过空运来的莼菜做的汤,虽然不如新鲜的味道那么清香,但莼菜特有的滋味却没变。
    还有一个小食品——茴香豆。和莼菜汤恰恰相反,用十几味调料炮制而成。吃完会口渴,手指还会沾上一层白粉。在等上菜时一粒一粒慢慢尝茴香豆是一种小小的享受。好几次酒楼的小姐都很善解人意地多赠送人一小筐茴香豆带走,我也总是把它们放在兜兜里边走边吃,在路上蹦蹦跳跳,就像回到小时候。
    茴香豆是那种一不留神就容易多吃的小食,口渴得要命的时候最希望能喝到的就是莼菜汤。通常的情况是,嘴里不肯停下来,心里却一边想着莼菜汤。
    人呀,真是很奇怪的生物。
    一直觉得自己没有多少变化,却蓦地发现不经意间,十年已经过去。
    十年前的自己,放学后在球场边看他打球,长长的傍晚时光,心里总是想要长大,甚至想象过将来订婚戒指的样子,可爱复可笑的年纪;十年后手上已经有了一枚指环,离红毯一步之遥时缺席,不是命运又是什么。
    兜兜转转,最想回去的,竟是最初的地方。但心里同时也害怕面对这样的念头,这是在告诉自己,十年,不过白走了一趟。
1楼#
发布于:2011-07-24 16:52
很美很有感情的。我喜欢:)
声音是不是有些刻意压低呢?如果放开点是不是会更好呢:)

“尝茴香豆是一种小小的享受”读这句的时候,没感觉到“享受”的意境。试着嘴角上翘,微笑着读这句,可能会更好哦:)

说得不对的话请原谅哦:)
2楼#
发布于:2011-07-28 19:32
“人呀”那个“呀”竟然清晰地读出,很好的
go_on
荣誉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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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后登录2015-06-09
3楼#
发布于:2011-08-03 09:45
“……十年前你住医院那次就是穿的这件外衣”里,“这件”必须重读。

“我微微一怔,那次住院到现在,已经十年了吗?”这句话,之后,电影里肯定要用闪回来表现,它是引发后面的回忆,所以,这句最后几个字要速度放缓,引发回忆的感觉,读完后略停,给听者时间,铺开回味和想象的空间,然后再以怀念的感觉读下一句。

这些细节需要推敲。

然后就是每句话多数是直奔宾语,句子行走太匆忙,忽略了路上的风景,导致节奏单一,缺乏变化。

文章的主要内容部分,应是略带伤感的甜美回忆,这种伤感是很淡的,只是对逝去的美好回忆的怜惜,不是悲伤,所以还是以甜美为主。声音好听,有甜美的基础,但表达的语气上偏伤感了。

细节可说的很多,以上抛砖引玉。说的不一定对,但我尽量往对里说,呵。
卜零
  • 最后登录
4楼#
发布于:2011-08-24 15:04
没有重音,显得有点弱了。得罪了
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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