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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新的意义—对胡戈与陈凯歌的思考
最近网友对胡戈和陈凯歌的“馒头”一事有着很多的争论,在网上的漫天的评论占据着人们的眼球,我的个性是极为反体制的,甚至对于很多电影的规律有着极强的怀疑,同胡戈一样,我首先认为他的作品是个很有意思的东西,幽默而富有创意,独具匠心的创造显示了作者的天赋,同时《无极》则让我对陈凯歌在《霸王别姬》以后的作品更加失去了信心,《无极》的失败就败在他的虚华,浮躁,以致人文精神的空洞,要说是烂片,我很同意。
但是事情的本身让我开始思考,对于人们的看法,我要说,本人站在陈凯歌的一面,反对胡戈。 朋友邀约谈及此事都觉得我很奇怪,我一开始也在怀疑自己,照我我的个性对于这种事甚至不用去看,知道消息后就应该义无反顾地开骂陈凯歌,他们无法理解一向叛逆的我在这个问题上为什么反对胡戈 其实这是一个很单纯的事情,但是它顺带着牵出了中国电影的硬伤,那就是版权,首先我们要想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有那么多人支持胡戈,很正常,这是人们多年对电影的一种无奈,那么多年了,真正好的作品又有多少,3亿多元打造的所谓大片让人极为失望,以及前几年中国大片的失败(除了冯小刚)在评论里我看到一位网友说“人家3亿的钱烧了这么一个垃圾,我们胡戈兄弟的作品花费那么少,却真是让人看了开心开心”这从根源和情绪上都能理解为什么那么多人反对陈凯歌,网易曾有过一个调查,征求网友对陈,胡二人的看法。其中支持陈的有843票,占4%,支持胡的有14760票,占84%,因此民心向背,一目了然。 但是这只是表象,争论者的目的何在,在于馒头的带来的快乐远比《无极》多。观影者的目的何在,在于希望中国电影有好的作品。 那么怎样才有好的作品呢,是没有好题材吗,导演水平差,投资流失,产业垄断还是体制垄断,这些都是软肋,那么前二十年前就提出的电影立法呢,其实这倒是个关键,但这也不是主要,曾经看到加拿大的电影杂志上对于中国电影立法的建议,说得融资和市场的约束,甚至谈到了模仿北美导演工会的作法,使资金更多的得到好的利用,说得有理 ,因为作者已经很了解中国电影市场的弱点,但文章最后说了这样一句话“盗版是硬伤,这个不阻止,立法只能起反作用”所以我认为主要的是版权,版权被人们忽视,已经淡漠到了一种麻木的境界,在中国要去挽救已经很难 ,而且现在陷入了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的地步。 这是我为什么反对胡戈的原因,其实我不反对他个人,但当我问到某个人你认为现在电影为什么没有好作品,回答总是导演傻呗,没创意,这是表面,很重要的就是版权市场的混乱,一部电影它诞生出来可以丝毫不计票房的收入吗,不可以,但在中国却可以,导演都知道,我们的盗版市场在最短的时间内就能出现大碟版的片子,观众可以在任何一个摊贩那轻松的购买一张盗版碟(和软件一样)这样的情况下,谁还会顾及实际的票房呢,陈凯歌和张艺谋这些导演尚有名人效益,可以让商家作出决断,那马丽文,张杨这样的导演呢,电影出笼以后央视和地方台电影频道买断的钱是少得可怜的,靠海外市场也没有十足的把握(这和题材有关)但在国内能寄希望于票房吗,去年文汇报上有篇文章谈及院线的垄断,这只是一面,因为我们不能过多责怪院线的老板,他们上一部片子如果不盈利怎么可能再硬挺,再说现在都是采用大片票房分账的办法,本来院线的压力就已经很大,那观众会说电影票的昂贵,是的,可观众直呼贵贵贵,但票房敢下来吗,不敢,因为盗版,记得2003年我去北京参加广播影视博览会,一个偶然的机会我有信听到了《指环王》后期监制之一的讲座,那个大胡子老头在谈到中国电影现状时说“中国电影的致命问题是版权,版权解决了,票房才有竞争力,价格才会下来,市场才会更加活跃,垄断才能打破,这是一条链,无论欧洲电影还是美国好莱坞,尽管他们相互有些抵触,但这条链是基本如果不能解决这个基础,一切都是泡沫的,这比体制还重要”我觉得他说得有道理,而且我觉得版权还能起到约束作用,很多人忽视这一点,其实版权就好比一个坐标,试想当中国市场盗版没有,电影立法也完善了陈凯歌还会去拍《无极》吗,他多少就要有些考虑,起码这时他的收入全靠票房和版权费,如果题材的失败会使投资方亏损,同样完善的电影立法也会让本人付出代价,这时的电影人要为自己的作品负责,要为观众负责。 做电影是需要胆量的,因为真正的电影市场是比商场还要难以预料,市场的规律是残酷的,《现代启示录》这部片子大家一定知道,虽然成功地剧情和片中马龙 白兰度光头山大王的形象让人无法忘记,但导演为了这部片子倾家荡产,奥胡楚电影公司也因此倒闭,还债近15年啊,后来终于打破僵局,结果还算顺利,连这样的经典尚且无法避免市场的规律,可见完善的市场对电影的影响有多大,对于题材的把握绝非易事,而现在我们连基本的规则尚且没有掌握,正是我们无视版权导致了很多导演不去考虑收益,只要得个大小奖,自己哪会失败啊,反过来版权的混乱又使那些真正拍出好片子的导演感叹市场的刻薄,真是原地打转,互将老帅啊,这样一来电影周而复始,恶性循环,长此以往,现在观众也对此默认了,真正的默认了,我们甚至习惯了去买盗版,看盗版,一边买还一边骂电影票的昂贵,一边买一边骂片子的水平不好,殊不知就是自己默认了盗版才使市场形成了。市场陷到今天已经很无奈了。 年初和在费城学电影的一个高中同学聊天,他说他感到很无奈,因为中国很多优秀的东西被埋没了,去年电影总局460部影片上映的只有不过50部,这难道就是“中国市场”的规律。他现在对于盗版的猖獗感到很痛心。我劝他别去看数据,越看越难过。 所以我要反对胡戈,确切的说我反对的不是胡戈,而是反对被诱导的民意,我想呼吁人们要多思考版权在中国的真正意义,中国电影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们不能抱着几部老电影吃一辈子,要学习别人的经验,也不是说要像韩国那样搞几个“光头运动”就能振兴民族电影的。 只有规范市场,别的一击自溃,在2006年2月16日的中国青年报第二版上有篇文章叫《胡戈的大众暴力与陈凯歌的权利》,作者的观点我很赞同,我想他谈得只是一面,或许把他和我的观点放在一起就更全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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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06-02-19 23:06
“电影立法也完善了陈凯歌还会去拍《无极》吗”
我认为——会,陈凯歌并不认为《无极》是烂片,他对《无极》很有信心是发自内心的。不是版权的问题,而是一个思想自由的问题,网络极大的激发了人的想象力。如果胡戈败诉,这个案例会束缚人的思想,是反网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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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06-02-20 11:42
首先感谢一楼的能浏览我的帖子,其实我同意你的说法,代表了很多人,但我说的电影立法和电影法是由很大的差别,电影法由来已久,但和电影艺术立法是有差别的,前者是规范作用,违法必究,但后者起到监督甚至强制作用,电影市场的操作是以民心为本,真正的法,陈凯歌那时正像你说的,他一定会去拍《无极》这是他对作品的自信,但是他也绝对会像《未来水世界》那样,不敢再拍《无极2》,因为民心向背,电影从一定意义上说,市场的规律就是民心所向,但今天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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